一、問題內容
部分工業企業存在汙染治理設施不配套,設施運行不正常,甚至存在偷排、超標排放的問題。
二、整改目標
依法督促企業履行汙染治理責任,實現穩定達標排放。
三、整改措施
1、建立全縣工業汙染源信息庫,加強排查,定期更新;
2、對造紙、陶瓷、食品等重點行業企業發放新版排汙許可證;
3、深入推進洞庭湖工業企業汙染整治,按照“嚴格查處一批、搬遷關閉一批、限期整改一批”的原則實施整改,並督促整治到位;
4、加強巡查力度,持續開展環境保護執法專項行動;
5、全麵實施全縣工業汙染源全麵達標排放計劃,嚴格執法,監督落實。
四、整改效果
1、建立了全縣工業汙染源信息庫“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製度,加強排查,新增工業汙染源開工建設前及時入庫,每年6月底、12月底對工業汙染源信息庫定期更新;
2、2020年對工業企業發放新版排汙許可證99家;
3、按照省、市、縣工作安排部署,相繼開展了16個環境執法專項行動,立案查處環境違法行為152件,罰款金額共計1110.7478萬元;
4、造紙、陶瓷、食品等重點行業企業進行排查整治,共排查整治企業61家,6家紙廠已按要求全麵停產,下達責令改正行為決定書15件,整改企業10家,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8件,罰款金額共計100.2萬元,都已按期完成相關整治工作,61家企業已配套環保處理設施並通過嶽陽縣生態環境監測站或企業自主監測達標排放。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8日,共5天。在公示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公示內容有異議,可以提出書麵意見。單位意見須加蓋公章,個人意見須署真實姓名並留聯係方式。
聯係人:劉琪
電話:0730-7663077
地址:嶽陽縣榮家灣鎮長豐路
嶽陽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