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2017年中央環保督察及2018年省級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洞庭湖水質下降問題)整改銷號公示
來源:縣環保局   20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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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反饋問題

與2013年相比,2016年洞庭湖Ⅲ類水質斷麵比例從36.4%下降到0,出口斷麵總磷濃度由0.047毫克/升上升至0.093毫克/升;11個可比斷麵中5個水質下降,嶽陽樓、洞庭湖出口、東洞庭湖、扁山4個斷麵水質由Ⅲ類惡化至為Ⅳ類,南嘴斷麵水質由Ⅳ類惡化為Ⅴ類,形勢不容樂觀。(與2018年省級環保督察反饋:國家審計署指出嶽陽市28個問題中洞庭湖生態環境問題同步銷號)

二、整改目標

進一步完善洞庭湖生態經濟區水環境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繼續推進洞庭湖環境汙染整治工作,按要求著力推進水汙染防治工作,力爭盡快達標。

三、整改措施

1、貫徹落實《長江經濟帶發展規劃綱要》、《中共湖南省委關於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深入實施長江經濟帶發展戰略大力推動湖南高質量發展的決議》《中共嶽陽市委關

於推動長江經濟帶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決議》的要求,轉變發展理念,實施生態優先、綠色發展。

2、落實省政府《洞庭湖生態環境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湘政辦發[2017]83號)、《嶽陽洞庭湖生態環境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18-2020)》(嶽政辦發[2018]4號)和《嶽陽縣推進洞庭湖生態環境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18-2020)》(嶽縣辦[2018]1號)部署的工作,進行長江或主要支流重汙染行業企業轉型升級和長江、洞庭生態環境整治與修複。按照《嶽陽縣縣城建成區黑臭水體整治工作方案》(嶽縣環委[2017]9號)等文件的安排,完成汙水處理廠提標改造、生活汙水直排整改工作。

四、整改效果

我縣洞庭湖水質(鹿角、扁山斷麵)達到了《湖南省洞庭湖生態環境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18-2020年)》水質改善目標(東洞庭湖水質達到Ⅲ類水質標準以上,總磷≦0.1mg/L)。

五、公示期限

2020年12月3日至2020年12月7日,共5天。在公示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公示內容有異議,可以提出書麵意見。單位意見須加蓋公章,個人意見須署真實姓名並留聯係方式。

聯係人:吳翱

電話:0730-7663055

地址:嶽陽縣長豐路政務服務中心大樓516室督政辦

嶽陽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