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湖南省農業機械管理局《關於開展報廢、滅失和長期脫檢專項清查並實施牌證機具注銷登記的通知》(湘農機監發〔2017〕18號)文件精神,已在全縣範圍內開展報廢、滅失和長期脫檢牌證機具專項清查工作。依據商務部2012年發布的《機動車強製報廢標準規定》(商務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安部、環境保護部令2012年第12號),湖南省農業機械管理局《關於牌證機具使用年限及變更發動機登記有關事項的通知》(湘農機監發〔2018〕13號)和湖南省農業農村廳關於印發《全省拖拉機安全頑瘴痼疾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湘農發〔2019〕138號)的通知精神,按照裝有單缸發動機拖拉機使用9年,裝有多缸發動機的拖拉機使用12年的統一規定,現將我縣報廢、滅失和長期脫檢及達到報廢使用年限牌證機具進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攜帶身份證、行駛證和機具號牌等資料到嶽陽縣農業農村局辦理相關手續,逾期不辦理者,縣農業農村局將注銷其牌證機具檔案,原核發的號牌、行駛證予以作廢。凡被注銷的牌證機具不得再上路行駛,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由機主自負。
(嶽陽縣農業機械化服務中心谘詢電話:0730-7620757)
嶽陽縣達到報廢年限及報廢、滅失、長期脫檢牌證機具信息.xlsx
嶽陽縣農業農村局
2020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