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2020年高中階段學校“陽光招生”實施方案
來源:教體局   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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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縣教體通〔2020〕39號

 

嶽陽縣2020年高中階段學校“陽光招生”

實 施 方 案

 

為進一步深化基礎教育改革,推進素質教育,規範招生考試行為,促進教育均衡發展,根據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規範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湘教發〔2020〕13號)和市教體局《關於做好2020年全市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通知》(嶽教發〔2020〕6號)文件精神,按照中共嶽陽縣委辦公室、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在全縣中小學校實施“陽光招生”工作的通知》(嶽縣辦〔2014〕51號)要求,結合我縣教育實際,特製定本方案。

一、陽光招生工作基本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招生政策、計劃、範圍及錄取條件、辦法、結果向社會公開,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堅決禁止超計劃、跨範圍招生。

2.堅持普、職合理分流原則。加強普職招生與資助政策宣傳,積極引導初中畢業生選擇適合自身發展的高中階段教育,確保普、職招生比例大體相當。

3.堅持劃塊招生與雙向選擇相結合、學校擇優錄取原則。根據高中學校所處地理位置,劃分招生範圍,禁止跨範圍招生。考生按要求填報誌願學校,高中學校根據考生誌願和成績進行擇優錄取。

二、招生範圍及計劃

1.中等職業學校招生

職業高中共計招收新生2400人,實施方案由職成股製訂

學  校

招生計劃(人)

招生範圍

縣職業中專

1800

全縣

新科職校

600

全縣

合    計

2400

全縣

2. 普通高中招生

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及招生範圍如下:

學  校

招生計劃

(含特長生)(人)

招收特長生計劃(人)

招生範圍

縣一中

900

音樂10、美術10、體育15(含籃球

專業5人)

全縣 

縣二中

800

音樂15、美術15

體育15

縣八中、城關中心學校、鹿角中學、友愛中學、中洲中學、黃沙中學、黃秀中學、春風中學、湖洲學校、嶽雅學校

縣三中

600

音樂12、美術12

體育12

新牆中學、長湖中學、柏祥中學、步仙中學、鳳凰中學、筻口中學、新開中學、五垸中學、饒村中學

縣四中

400

音樂10、美術10

體育10

楊林中學、公田中學、甘田中學、月田中學、毛田中學、相思中學、雲山中學、張穀英中學

嶽雅學校

440

 

縣內220人,縣外220人

合計

3140

146

 

三、招生程序

1.錄取依據

(1)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錄取省級示範性高中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在B等以上(含B等),物理、化學實驗操作考查評定等級必須均為A等;錄取其他高中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在C等以上(含C等),物理、化學實驗操作考查評定等級必須均為B等以上(含B等)。

(2)學生文化成績。依據為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各學科分值及權重如下:語文、數學、英語各120分,物理、化學、政治、曆史、生物、地理、體育各100分,總分1060分。

(3)特長生錄取依據。

①特長生專業測試由體衛股製定具體方案並組織實施。

②設立各普通高中特長生錄取中考總分入圍分數線。縣一中特長生(含籃球特長生)錄取入圍分數線為全縣第900名考生中考總分的90%,縣二中、縣三中、縣四中特長生錄取入圍分數線分別為報考該校文化生(已被縣一中、嶽雅學校錄取的學生除外)第800名、600名、400名考生中考總分的90%。入圍的特長生依據相關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的,依據中考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③縣一中特長生麵向全縣初中學校招生,縣二中、縣三中、縣四中特長生麵向本校招生範圍內的初中學校招生。

④在國家、省、市相關體育競賽中獲得優異成績的學生錄取辦法:參加省人民政府、省教育廳或省體育局舉辦的省運會、省中學生運動會、省錦標賽,獲得單項比賽個人前3名或參加由國家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舉辦的全國中學生運動會、全國青少年錦標賽,獲得單項比賽個人前3名的學生,納入縣一中特長生招生計劃,依據中考總分擇優錄取不超過3人;參加上述比賽獲得省級單項比賽個人前5名和國家級單項比賽個人前8名的學生,以及參加嶽陽市中學生田徑運動會,獲得單項比賽個人前3名的學生,均納入普通高中(縣一中除外)特長生招生計劃,由所屬招生範圍普通高中按特長生錄取中考總分入圍分數線降30%錄取。

2.主要工作程序

(1)招生宣傳。全縣統一印製招生政策宣傳資料,招生政策、招生方案、招生日程安排和招生辦法等內容全部公開公示,並設立谘詢電話,受理群眾谘詢。

(2)誌願填報。①初中畢業生從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兩個係列中選報誌願或普職兼報。②報考農村小學教師定向委托培養的初中畢業生(以下簡稱“委培生”)在填報委培誌願後從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兩個係列中選報或普職兼報。③報考縣一中的學生,在填報縣一中誌願後,可在招生區域的普高和職高中選報或普職兼報,也可報嶽雅學校。④報考縣二中、縣三中、縣四中的考生,如家庭條件較好,有意願到民辦學校就讀,可以同時填報嶽雅學校和所屬招生區域的高中學校,但必須明確第一誌願和第二誌願 ,如不選擇填報嶽雅學校,則隻能填報所屬招生區域的高中學校,不得跨區域填報。⑤填報特長生誌願的考生,必須參加全縣統一組織的專業生測試。誌願錄取順序依次為:定向委培生,縣一中特長生,縣一中文化生,第一誌願填報嶽雅學校的文化生,縣二中、縣三中、縣四中特長生,縣二中、縣三中、縣四中文化生,職高學生。前一個批次沒有被錄取的學生按要求參加下一批次的錄取。

(3)招生考試。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以考生誌願、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為依據,各高中學校不得以任何其它形式組織招生考試。

(4)招生錄取。在縣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中招辦具體組織實施。

(5)報到注冊。中招辦統一審定招生名冊後,向初中學校下發錄取通知書,學生憑錄取通知書到所錄高中學校報到。基教股按錄取名冊辦理注冊手續,高中學校超計劃或未經中招辦統一審批招收的學生一律不予注冊。

3.普通高中錄取辦法

錄取分為委培生和特長生錄取、普通文化生錄取兩類,分兩批次進行。第一批次按順序錄取委培生(預錄)、縣一中特長生、縣一中文化生;第二批次按順序錄取嶽雅學校文化生,縣二中、縣三中、縣四中特長生,縣二中、縣三中、縣四中文化生,職高學生錄取。

(1)第一批次錄取辦法

第一批次按順序錄取委培生(預錄)、縣一中特長生、縣一中文化生。

①委培生預錄取。按照上級有關文件及縣教體局《關於做好2020年農村小學、幼兒園教師公費定向培養計劃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音樂、體育、美術專業的學生按1:2預錄,經相關程序正式錄取結束後,未被錄取的學生按文化成績、專業成績、考生誌願補錄進相應的普高或職高,填報了縣一中特長生誌願的學生,依據縣一中特長生錄取辦法進行補錄,上了縣一中文化生錄取分數線,填報了縣一中文化生誌願的學生隻能在縣一中競爭性計劃內補錄;其他專業的學生按1:1預錄,未被錄取的學生按文化成績、考生誌願補錄進相應的普高或職高,上了縣一中分數線並填報了縣一中誌願的學生在縣一中競爭性計劃內補錄。被正式錄取為委培生的學生如放棄錄取,取消普通高中補錄資格,隻能補錄進相應的職高。

②縣一中特長生錄取。按特長生錄取依據錄取。

③縣一中文化生錄取。分兩批錄取學生:一是指標生錄取。將縣一中招生計劃的60%(540人)按各初中學校參考人數同等比例直接分配給各校擇優錄取。所有指標生的中考成績不得低於全縣第900名學生成績的95%,如出現指標生未錄滿的情況,將未錄滿名額放入競爭性錄取中擇優錄取。二是競爭性錄取。特長生、指標生錄取完後,將剩餘計劃實行競爭性錄取。九年級轉學的學生隻能參與縣一中的競爭性錄取,不得占用轉入學校的指標生計劃。

(2)第二批次錄取辦法

①嶽雅學校文化生錄取。根據考生第一誌願按文化成績擇優錄取。

②縣二中、縣三中、縣四中特長生錄取。根據考生誌願劃區域按特長生錄取依據錄取。

③縣二中、縣三中、縣四中文化生錄取。根據考生誌願劃區域按文化成績擇優錄取。

普通高中學校錄取的對象為參加嶽陽市2020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學生,凡不能通過嶽陽市初中畢業生準考證提供網絡查詢成績的學生不能參與錄取。錄取結束後,縣高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向社會公布各高中學校各批次錄取分數線,向各高中學校提供錄取花名冊,發放錄取通知書。高中學校須在規定時間內組織學生入學。

4.職業高中錄取

職業學校招生與普通高中招生同步進行。隻填報職業學校誌願的學生,普通高中不得錄取;普職兼報的學生,成績上了所屬範圍高中學校的分數線,按先普高後職校錄取。錄取結束後,縣高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向各職業學校提供錄取學生花名冊,發放錄取通知書。各職業學校在規定時間內組織學生入學,並做好學生的穩定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高中招生工作必須在縣高中學校陽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招生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由縣高中學校陽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解決。

2.嚴格招生程序。各初中學校要在中考成績公布後認真組織考生和考生家長填寫誌願,誌願須經考生本人和家長簽名確認,交由學校存檔備查;學校在“嶽陽縣陽光招生誌願填報係統”中錄入學生誌願,打印相關表冊加蓋學校公章後上交基教股備查,班主任和其他教師不得代替考生填寫誌願。各初中學校要準確及時報送生源、誌願、考試、考查等方麵的資料,不得拖延、瞞報、漏報、誤報生源基本信息。提前向社會公示《2020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方案和高中階段學校“陽光招生”實施方案》,全麵公開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科目、形式、賦分及成績的呈現形式;公開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方法、程序及評定結果的呈現形式;公開初中畢業學業水考試成績計算辦法、成績查詢方式;公開各普通高中招生計劃、錄取範圍、錄取辦法等。

3.規範招生行為。各高中學校要嚴格按招生計劃和規定程序操作,不得擅自提前預錄,不準借學科競賽或其它名義提前錄取新生,不得超計劃招生,不得違規招收招生範圍外的學生,不得招收已被職業學校錄取的學生,不允許掛靠學籍,不得接收寄讀生,造成人籍分離。

4.嚴肅工作紀律。招生工作人員要增強廉潔服務意識,熱情接待來訪群眾,及時妥善處理群眾訴求,主動為學生、家長答疑解難。招生工作人員、高中學校行政幹部和教師不得接受學生家長與招生、入學有關的請吃請玩,收受紅包禮金。未經縣教育體育局批準的縣外職業學校(院)一律不準在我縣招生。各中心學校和初中學校應爭取當地黨政重視,協助司法部門堅決抵製各類違規違紀招生行為。嚴禁各鄉鎮中心學校、各初中學校的教職員工(含小學及退休教職工)擅自向縣外職業學校推薦學生或提供生源信息,獲取招生回扣。凡招生過程中出現的違紀違規行為,一律嚴肅查處。

5.強化公眾監督。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家長代表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監督,設立谘詢電話和舉報電話(0730—7622119、0730—7631295),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廣泛接受社會群眾監督。

 

嶽陽縣教育體育局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