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嶽陽縣人民政府批準,嶽陽縣自然資源局決定以網上掛牌方式出讓壹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並委托嶽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組織實施。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網上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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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編號 |
宗地位置 |
用地麵積(㎡) |
土地用途 |
出讓年限 |
主要規劃經濟技術指標 |
起始價(萬元) |
保證金(萬元) |
加價幅度(萬元) |
交款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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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縣網掛(2020)01號 |
嶽陽縣麻塘辦事處春風大道(G240)西側 |
3279.4㎡(合4.919畝) |
商服用地(加油加氣站用地) |
40年 |
計容建築麵積不大於1310㎡;容積率不大於0.4;建築密度不大於45% |
1400 |
900 |
5 |
掛牌成交後30日內繳清全部成交價款 |
(一)交地時間:自繳清成交價款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由嶽陽縣土地儲備中心、嶽陽縣榮家灣鎮人民政府與競得人辦理土地移交手續。
(二)動工時間:自簽訂出讓合同之日起六個月內。
(三)竣工時間:自簽訂出讓合同之日起九個月內。
(四)交地條件:現狀條件。
(五)特別說明:
(1)出讓該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所涉及的稅費由競得人自行負責。
(2)加油站屬特種行業,其建設及經營須經行業管理部門的許可,該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後的開工時間為自簽訂出讓合同之日起六個月,竣工時間為自簽訂出讓合同之日起九個月內。宗地受讓方不得以行業許可未獲批準等任何因素作為延期開、竣工的理由。逾期未按規定延期開工、竣工的,每延期一日,應向出讓人支付相當於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總額千分之一的違約金;延期開工超過九十日,解除出讓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權,沒收土地合同定金(定金為出讓合同總價款的20%),出讓人有權要求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
(3)根據嶽陽縣榮家灣鎮人民政府提供的《騰地移交的承諾書》,出讓成交後在資產移交過程中引起的糾紛矛盾由嶽陽縣榮家灣鎮人民政府負責處理。
(4)項目建設必須按國家法律、法規和規劃要求實施,不得改變用途。
(5)競得人不能按時支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1‰向出讓人繳納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60日,經出讓人催交後仍不能支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競得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有權重新組織出讓並由競得人賠償相關損失。
二、出讓人、掛牌人
出讓人:嶽陽縣自然資源局
掛牌人:嶽陽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三、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掛牌有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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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編號 |
掛牌報價起始時間 |
保證金截止時間 |
掛牌報價截止時間 |
限時競價開始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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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縣網掛(2020)01號 |
2020年02月06日09時 |
2020年02月14日17時 |
2020年02月18日09時 |
2020年02月18日09時 |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均可申請參加本次的網上報價;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申請人須承諾競買保證金不屬於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並提供商業金融機構的資信證明。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不得申請參加:
(一)欠繳嶽陽縣人民政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
(二)尚有依法取得的土地超過6個月以上沒有開發建設的。
五、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掛牌出讓僅限於網上競價,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六、本次網上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見《嶽陽縣自然資源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掛牌出讓須知》等文件。有意競買者登陸嶽陽縣公共資源交易門戶網站(https://ggzy.yueyang.gov.cn)點擊交易平台進入自然資源交易係統進行查詢。申請人可在網上瀏覽或下載本次掛牌出讓文件,並按上述文件規定的操作程序參加競買。申請人須全麵閱讀有關掛牌文件,也可到現場踏勘掛牌出讓宗地,如有異議,應當在提交競買申請前向市自然資源局提出書麵意見。申請一經提交後,即視為競買人對掛牌文件及宗地現狀無異議並全部接受,並對有關承諾承擔法律責任。
宗地信息谘詢電話:0730-8287737
交易流程谘詢電話:0730-2966696
七、本次網上掛牌交易出讓文件若有變更以出讓前最後公告為準。
嶽陽縣自然資源局
2020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