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饋問題
日常監管不到位現象比較普遍。嶽陽市有關部門在醫療廢物處置、建築垃圾揚塵防治、農村畜禽養殖汙染和工礦企業超標排放等的監管還不到位、部分企業長期違法汙染問題未得到及時查處。
二、整改目標
按照環境保護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和“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的要求履行環境監管職責,及時查處環境違法行為,監督企業守法。
三、整改措施
1、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根據職能職責製定醫療廢物處置、建築垃圾揚塵防治、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方案和工礦企業超標排放整治方案,嚴格落實監管措施,及時查處環境違法行為,監督企業守法。
2、細化考核指標體係,明確各縣直部門、鄉鎮(辦事處)在汙染防治工作中任務責任和考核評分規定,充分發揮環境保護在鄉鎮(辦事處)、部門績效考核中的導向作用,加大環保考核在綜合考核中的權重。
四、整改效果
加大對醫療衛生機構的監管力度和頻次,督促醫療衛生機構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轉移聯單製度處置醫療廢物,開展醫療機構綜合執法檢查,查處違法行為並督促整改。加強建築施工工地揚塵防治,落實“六個100%”措施,嚴厲查處違法行為並督促整改。加大垃圾轉運和清掃力度,提高城區機械化清掃率。加強工業企業和畜禽養殖汙染監管,開展畜禽養殖行業、工業企業和園區環境執法專項行動,督促企業提高自主守法意識,履行汙染防治主體責任,正常運行汙染防治設施,做到達標排放。
四、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2019年12月23日至2019年12月27日,共5天。在公示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公示內容有異議,可以提出書麵意見。單位意見須加蓋公章,個人意見須署真實姓名並留聯係方式。
聯係電話:0730-7663055;聯係地址:嶽陽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縣政務服務中心)。
嶽陽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