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饋問題
上級交辦的環境問題清單有的整改落實不夠快,整改效果未達預期目標。
二、整改目標
加強對上級交辦問題整改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謀劃,健全市、縣兩級環境問題整改綜合協調機構和機製,統籌協調、持續發力,加力、加快推進環境問題整改和環境治理改善。
三、整改措施
1、建立健全主要領導強化督辦機製。建立縣級領導包案督辦、定期調度、信息公開等工作機製,加快推進上級交辦的環境問題清單整改,並實現點對點現場查勘、驗收全覆蓋,確保整改成效。
2、建立健全環境保護履職報告製度和督查考核製度。縣人民政府每年度向縣人大或常委會報告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情況,並形成環境保護年度工作報告,通過主流媒體向社會公開;縣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成員單位每半年向縣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報告履職情況,形成書麵報告報縣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備案;健全縣級環保專項督查製度,強化督查結果運用,將督查結果作為年度績效考核與幹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四、整改效果
成立了縣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和縣突出環境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推進全縣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對中央環保督察及“回頭看”、省級環保督察反饋意見和交辦信訪件實行包案製,由分管縣級領導督導整改,定期調度有關整治情況。縣政府每年度向縣人大報告全縣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情況。縣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組織對全縣各有關部門和鄉鎮(辦事處)開展汙染防治攻堅戰年度考核。縣委督察室、縣政府督查室以及縣生態環境部門定期不定期組織開展突出環境問題整改督查等。
四、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2019年12月23日至2019年12月27日,共5天。在公示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公示內容有異議,可以提出書麵意見。單位意見須加蓋公章,個人意見須署真實姓名並留聯係方式。
聯係電話:0730-7663055;聯係地址:嶽陽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縣政務服務中心)。
嶽陽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