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文華因保管不慎,該土地坐落於榮家灣鎮同心村,土地證號:嶽縣國用(1992)字第210102050號,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申請補發,現聲明該國有土地使用證作廢,特此聲明。
聲明人:徐文華
2019年0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