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香玉因保管不慎,該土地坐落於中湘街,土地證號:嶽縣國用(2000)字第0411號,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申請補發,現聲明該國有土地使用證作廢,特此聲明。
聲明人:石香玉
2019年0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