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有恒關於協助辦理不動產權證書的公告
來源:嶽陽縣自然資源局   2019-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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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有恒:

你位於嶽陽縣榮家灣鎮榮西路的住房已經轉讓給李武元並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現李武元申請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請你於15個工作日內來我中心協助辦理轉移登記,逾期我中心將對此不動產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嶽縣國用(1998)字第210141056號】予以變更,並直接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聯係電話:0730-7663020。

特此公告。

嶽陽縣不動產登記中心

2019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