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遺失聲明
龍月香因保管不慎,該土地坐落於城關鎮荷花路,土地證號:嶽縣國用(1997)字第210105074號,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申請補發,現聲明該國有土地使用證作廢,特此聲明。
聲明人:龍月香
2019年05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