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托明因保管不慎,該土地坐落於文藝西路南側,土地證號:嶽縣國用(2011)字第0583號,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申請補發,現聲明該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作廢,特此聲明。
聲明人:餘托明
2019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