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榮家灣鎮老街社區居民委員會因保管不善,將嶽國用(95)字第21013404號國有土地使用證遺失,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申請補發,現聲明該不動產權證書作廢。
特此聲明。
聲明人:嶽陽縣榮家灣鎮老街社區居民委員會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