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權證書/登記證明遺失聲明
來源:縣國土資源局   2019-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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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陽縣榮家灣鎮老街社區居民委員會因保管不善,將嶽國用(95)字第21013404號國有土地使用證遺失,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申請補發,現聲明該不動產權證書作廢。

特此聲明。

 

聲明人:嶽陽縣榮家灣鎮老街社區居民委員會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