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耀華國有土地使用權證(1997第0115015號)遺失聲明
來源:縣國土資源局   2019-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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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耀華因保管不慎,嶽縣國用(1997)字第0115015號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遺失,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申請補發,現聲明該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作廢,特此聲明。

聲明人:劉耀華

2019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