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關於進一步規範(無)婚姻登記記錄相關工作的公告
來源:嶽陽縣人民政府網   201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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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民政部《關於進一步規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相關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號)規定,自即起,除辦理赴台灣地區和9個國家(哈薩克斯坦、芬蘭、奧地利、荷蘭、德國、阿根廷、烏拉圭、墨西哥和波蘭)的公證事項仍可繼續出具證明外,全省民政部門不再向任何部門和個人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特此公告

湖南省民政廳

2015-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