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
嶽縣工商〔2015〕6號
關於印發《2015-度全縣商標工作要點》和《2015-度全縣商標工作基本任務分配表》的
通 知
各工商所:
現將《2015-度全縣商標工作要點》和《2015-度全縣商標工作基本任務分配表》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附件1:《2015-度全縣商標工作要點》
附件2:《2015-度全縣商標工作基本任務分配表》
二〇一五-三-十一
抄 送:市工商局
嶽陽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3-11印發
2015年度全縣商標工作要點
為了認真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積極響應國家工商總局和省市局的號召,大力實施商標戰略,全力服務,四化兩型,現製定2015-我縣商標工作要點。
一、奮鬥目標
總體要求是認真落實市局商標發展目標,為實現我縣2015-商標工作全麵完成和超額完成我縣商標工作目標任務。2015-我縣確保完成3件省級著名商標,2件國際注冊商標,1件中國馳名商標,1件地理證明商標,新增國內注冊商標280件以上。特別是對農產品企業要引導,企業做大做強,打造自己的品牌,同時要狠狠打擊商標侵權,提高工商幹部辦案執法水平,要加強商標廣告工作培訓學習,要加強與有關部門配合和協作,提高商標監管服務水平。
二、主要措施
為了更好落實上級指示精神,出色完成縣局黨組交給的各項任務指標,全麵指導企業服務,促進工商職能轉型,加強股所上下聯動,密切合作,縣局定於4-中旬舉辦一期商標法律法規培訓學習班,各所要配備一名商標專幹,做到逐-向商標股匯報,對市場巡查假冒商標侵權案件,要依程序進行查處,狠狠打擊,保護馳著名商標。
1、加強輿論導向。每-要評選一批先進企業進行推介表揚,特別是縣電視台、報紙等媒體中,宣傳馳著名商標企業打造品牌,開拓市場成功經驗,要通過規模企業向導帶動我縣一大批中小企業,上規模,上檔次,發揮馳著名商標企業的示範作用。特別是宣傳縣人民政府16號文件和市人民政府2011-6號文件,讓政策送到企業手中,讓企業了解上級文件精神。
2、繼續推進國際商標注冊工作。今-我縣按照市的要求完成2件涉外商標,我局工作人員要多到企業了解情況,及時掌握企業在國外銷售情況,動員企業申報國際注冊商標,保護自己知識產權,讓自己品牌在世界有一席地位,這就需要全局幹部職工努力,多做宣傳,動員工作,運用國際商標,打造國際市場。
3、積極向政府匯報,爭取地方政府領導重視,加大地理標誌商標的培育和保護,深入鄉鎮企業,街道調查走訪,尋找地理標誌資源數據,掌握好一手材料,按照縣政府五大品牌創建為突破口,以優質稻、茶葉、蔬菜、鴿子、葡萄五大特色農產品為重點,推進農業產業化發展,創建區域特色品牌。
4、在全縣基層工商所建立商標服務站,配備專幹人員為商標工作骨幹,爭取申報一個企業辦理一件注冊商標,特別是對農產品養殖企業,指導辦理注冊商標,防止假冒商標,保護商標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建立轄區商標數據庫做到定時、不定時為企業宣傳商標法律法規知識,指導企業及時開展商標續展,變更許可等注冊事宜,使我縣企業成為商標強縣。
5、強化商標維權工作,工商所要指導個體企業超市實現行業自律,要規範進貨渠道,對所有商品要實現進貨商標登記備案,防止商標侵權假冒產品流入市場,凡是有商標的產品不能提供商標注冊證的產品,要跟蹤檢查和立案調查。涉及重大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工作要求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全縣各股室、工商所統一在縣局黨組正確領導下,高度重視商標工作,縣局將對各工商所下達指導性任務,請各單位將工作任務目標落實到組,到人,明確工作責任,列入績效考核,切實做到工作有目標,-終有效果。
2、結合實際,整體推進。一是結合轄區的基本情況,健全轄區商標台帳,完善商標檔案,做好商標幫扶記錄,對企業發現未按時辦理續展,轉讓手續,商標中違反商標法,擅自使用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擅自改變注冊商標文字、圖形,假冒他人注冊商標和冒充著名商標的,從嚴查處,該立案的要按程序立案處理。各所要辦2件至3件商標侵權案件。同時爭取辦有影響的案件。
3、分段實施做好總結。3-12前各所要將商標專幹、商標侵權方案、商標任務到組到人,一並報商標廣告股,3-30前完成國際商標注冊工作,7-28前完成全縣著名商標數據庫的建設,11-28前完成國內商標申請注冊任務,12-2前-度總結與有關資料一並上報縣工商局商廣股。
嶽陽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五-三-十一
2015年度全縣商標工作基本任務分配表
|
單位 |
國內商標 申請量 |
馬德裏商標 商標申請量 |
省著名商標認定申請量(不含續評) |
商標維權 辦案量 |
查處違法 廣告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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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廣股 |
25 |
2 |
3 |
3 |
3 |
|
城關一所 |
26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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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關二所 |
26 |
3 |
3 |
||
|
城關三所 |
26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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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洞庭湖所 |
20 |
2 |
2 |
||
|
新牆所 |
21 |
2 |
2 |
||
|
黃沙所 |
15 |
2 |
2 |
||
|
柏祥所 |
15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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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穀英所 |
15 |
2 |
2 |
||
|
筻口所 |
21 |
2 |
2 |
||
|
公田所 |
21 |
2 |
2 |
||
|
-田所 |
15 |
2 |
2 |
||
|
毛田所 |
15 |
2 |
2 |
||
|
水上所 |
10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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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開所 |
15 |
2 |
2 |